沈阳作家状告《时代潮》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9日13:27 北方热线网 | |||||||||
北方热线网——沈阳日报讯7月28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沈阳作家崔亚斌诉《时代潮》杂志社侵犯著作 权一案。 原告崔亚斌称,2001年9月6日,《时代潮》副总编辑陈某和记者董某来到沈阳,向他约写有关刘涌黑社会团伙 的稿件。崔亚斌将《“黑老大”刘涌罪行录》和《他们缘何为“黑老大”殉葬?》两部作品面交董某。后《时代潮》周刊与崔 签订了协议书,双方约定将崔
2002年2月开始,崔亚斌发现《北京青年报》等多家媒体连续转载了由中国言实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的图书《黑 枭》,其内容正是崔亚斌交给《时代潮》欲出杂志增刊的那两部作品。可是作品的署名却成了“陈言、亚斌”。2月下旬,崔 亚斌看到了《黑枭》样书:“在这本15万字的书中,我独立完成的部分约占全书的75.4%,可是陈某却将他与董某的合 名‘陈言’署在了前面!”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崔亚斌将《时代潮》杂志社、中国言实出版社、陈某以及沈阳东宇图书发行有限公司作为 第一、二、三、四被告告上法庭,并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请求,请求判令第一、二被告立即停止因侵权出版发行《黑枭》一书而 给原告造成的伤害,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共同赔偿13万余元。另外要求陈某赔偿10万元。 陈某的代理律师提出了辩护意见:签约以后,《时代潮》已经支付崔1.6万元稿费;《时代潮》对《黑枭》一书进 行了大量工作;陈某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与个人无关等。法庭没有当庭宣判。(张蕾、孙智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