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展人被索百万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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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9日13:51 扬子晚报 | |||||||||
由于展柜的玻璃太透明,观展人竟然一头撞在玻璃上导致展柜里的一只清代花瓶应声落地。昨天,北京宣武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北京翰海拍卖有限公司起诉碰坏清代花瓶的房某巨额赔偿案。拍卖公司的索赔额高达133万元。今年年初,北京翰海拍卖有限公司在北京京广中心举办“2004迎春拍卖会”。谁知第一天预展,就有一位观展人将珍贵展品—————清代乾隆年间制造的青花折枝花卉六棱花瓶给撞碎。拍卖公司请求法院判令房某赔偿保险费、拍卖佣金、经济损失等共计人民币133万余元。拍卖公司向法院提供了房某书写的一份《事情经
记者昨天从保险公司了解到,对于参加展览或拍卖的物品,一般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三个险种:由物品所有者投保的财产险和货物运输险、由主办方投保的公共责任险。财产险又分为普通财产综合险和财产一切险。有关人士分析,本案中由于观众造成参拍物品损坏,保险公司会先确定责任,然后才能判定根据哪种保险来理赔。如果其中有主办方的责任,可能会按照公众责任险的条款来赔偿;如果其中没有主办方的责任,则可能按照财产一切险的条款进行赔偿。(据北京青年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