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出台方案规定:4种情况下将动用储备粮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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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9日14:30 新华网 | |||||||||
(记者冯丽)为进一步完善市场调控体系,加强对南昌市粮油市场管理和宏观调控,南昌市近日出台了粮油储备制度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规定,出现4种特殊情况时,南昌市政府将动用市级储备粮油,以确保粮油价格平稳、市民的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按照实施方案规定,当南昌市粮油供求量失去平衡或市场价格大幅波动;遇特大自然灾害或者突发事件;以及出现市政府认为需要动用市级储备粮油的其他情况时,南昌市政
实施方案还规定,市级粮油储备权归属市政府。未经市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需要动用时,由市粮食局提出计划,报请市政府批准。市粮食局按照市政府批准的粮油品种、数量、质量、价格下达动用通知,由粮油承储库按通知要求执行。 据了解,南昌市的粮食储备量暂定为7000万公斤,食油250万公斤。粮油储备分三年到位,其中2004年将到位粮食储备3000万公斤和食油储备250万公斤。(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