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10罪犯绑架一美籍华人勒索600万美元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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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9日18:40 新华网 | |||||||||
新华网深圳7月29日电(记者李南玲) 深圳一犯罪团伙四度犯下绑架大案,勒索事主“天价”赎金,折合人民币6000万元。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8日以绑架罪一审判处犯罪团伙主犯李强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其余9名团伙成员分别被判处6年到14年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追缴的赃款人民币198万元、港币43万元及财物退还给被害人,其余赃款由公安机关继续追缴。
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12月7日晚9时许,这一犯罪团伙成员李强、张静伟伙同赵俊杰(已判刑)等人在深圳市福田区南园路锦龙花园附近绑架了美籍华人陈某,向被绑架人家属勒索600万美元。同月16日下午,陈某趁看守他的赵俊杰熟睡之际逃脱并报警。公安机关将赵俊杰抓获,李强、张静伟则趁机逃脱。 2002年1月、11月和2003年春节、4月,李强等人又多次实施绑架行为,勒索大量赎金。 法院认为,李强等10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绑架他人勒索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法院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