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涉嫌诈骗40万美元 上海一银行职员被提起公诉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9日21:47 新华网

  新华网上海7月29日电(盛骏、杨金志)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9日一审公开审理一起公诉案件,被告人孙学文是一名银行职员,检察机关指控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伪造的银行凭证,诈骗香港恒升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升公司)40万美元。

  被告人孙学文原系东亚银行上海分行浦西支行单证部职员。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称,2003年9月,孙学文通过私刻恒升公司印鉴章和套印公司董事林怡签名的方法,利用自
带您零距离走近蔡依琳 工作與生活如何大不同
中国报刊广告推介年会 新浪会员登录UC聊天
己知晓公司存款数目和能够获得空白汇款申请书的职务便利,伪造了金额为40万美元的恒升公司汇款申请书。他通过东亚银行浦西支行,将恒升公司帐户内的40万美元(价值人民币3310920元)划至孙事前使用假身份证开设的、户名为“颜惠敏”的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美元帐户内。事后,孙学文陆续将上述40万美元结汇、转帐至“颜惠敏”名下的其他帐户。案发后,大部门赃款已经被追缴、冻结。

  检察机关还认为,孙学文为掩盖诈骗事实,还利用银行人员的职务之便,分别截留东亚银行制作的恒升公司2003年9、10、11月份银行对帐单,以伪造的同期银行对帐单予以替换,致使邮寄给恒升公司的银行对帐单上没有这40万美元的划款记录。

  检察机关表示,孙学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伪造的银行结算凭证,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应当以金融凭证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被告人孙学文及其辩护人不否认犯罪事实,但是对检察机关指控存在两点疑义:第一,他的行为是利用职务便利还是工作便利;第二,他是否有自首情节。

  法院将择日对此案做出判决。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亚洲杯精彩视频集锦
中国互联网统计报告
饶颖状告赵忠祥案开庭
影片《十面埋伏》热映
范堡罗航展 北京楼市
手机游戏终极大全
健康玩家健康游戏征文
环青海湖自行车赛
《谁是刀郎》连载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