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法院实施廉政监督卡制度 按卡举报违纪法官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30日02:53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肖玉实习生杨秋菡邬琳)从今年8月1日起,我市法院将推行廉政监督卡制度,该监督卡将随案发放。届时,当事人和律师在诉讼活动中发现法官有违纪行为,一个电话就可向该法官所在单位举报。 监督卡随案发放
记者昨天见到了即将出台的这种廉政监督卡,其大小与一本杂志相当,正面为淡黄色,“廉政监督卡”五个黑体大字居中,非常醒目。大字上方是象征着“公平、公正”的法院徽标。卡片正中公布了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市一、二、三、四中院的举报电话。 监督卡背面,明确列举了在诉讼活动中,当事人及其律师可举报的法官或法院工作人员的12种情况:违反诉讼费收费办法或私自收取诉讼费用;为当事人介绍律师或要求当事人更换律师;违反回避制度有关规定;徇私枉法;收受贿赂或接受当事人、律师的宴请及提供的其他服务;滥用职权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玩忽职守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拖延办案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私自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利用办案谋取私利;涂改、隐匿、伪造、偷换或损毁证据材料;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据悉,此监督卡会由立案庭在立案时放入有关资料卷内,并随案移送至办理案件的相关业务庭,再由业务庭向案件当事人及其律师发放。 试点逮住违纪法官 据介绍,从2001年开始,廉政监督卡就在江津法院和壁山法院试点,并收效明显,此次全市推行正是在试点基础上展开的。昨日,记者采访了江津法院政治处主任郭明华。 郭主任介绍说,1996年,几江法庭一法官用打白条方式擅自收取诉讼费1700多元,被记了大过。为规范法官办案纪律,江津从1997年开始就向案件当事人发放了类似于廉政监督卡的办案纪律监督卡。1998年,江津法院系统又制作了裁判结果征求意见卡,收集群众意见。同年,群众即检举一法官受私人委托擅自冻结群众个人财产,后经查证属实后,该名法官受到了警告处分。此后,法官遵纪守法的风气在江津得到了树立。 2001年,市高院将上述两卡合并,正式形成了廉政监督卡在江津法院系统的试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