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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擅埋死婴惹纠纷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30日02:53 重庆晨报

  “我的女儿死后竟被医院擅自埋了!”28日,家住特钢厂的下岗工人吴刚痛哭着向记者投诉。

  生产

  吴刚22岁的妻子邓容,十分虚弱。她告诉记者,7月18日晚上8点多钟,离预产期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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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天的她,突然感到腰胀。邓容丈夫在成都打工,不能马上回渝,邓容在母亲陪伴下,来到特钢医院妇产科。

  邓容说,19日早上7点多钟,她产下一个3公斤重的女婴。婴儿没哭,全身惨白。医生抢救半小时后宣布死亡。母亲签字,不尸检。医院处理了婴儿尸体。

  吴刚告诉记者,他32岁才喜得千金,万分珍惜。25日他从成都赶回,想看女儿一眼,哪知妻子说,女儿已被医院埋了。

  吴刚说,他妻子和岳母当时并没有委托医院掩埋女儿,只签字说不尸检。他向医院要人,医院负责人拿不出来。吴刚质疑,双碑地区是火化区,医院怎能如此处理婴儿尸体?

  解释

  昨日,重庆特钢医院妇产科李主任告诉记者,19日,临产的邓容虽然发作,但没有手术指征。她腹内的胎儿胎心羊水一直正常。

  李主任说,19日,医生为邓容比较了自然生产和剖腹产的利弊后,邓容不再要求剖腹产。但早上7点36分,女婴产出后,却没有呼吸和心跳。医生全力抢救无效死亡。李主任说,抢救婴儿时,医生从她的喉管里吸出了血性羊水。

  记者问院方,为啥医生监测胎儿一切正常,却产出了死婴?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副院长回答:“就是啊,我们要总结教训。现在尸体不在了,一切都说不清了。”

  记者问,双碑地区是火化区,医院为啥不把女婴火化而要掩埋?这不符合《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

  副院长回答,医院一直是这样做的。现在看来,这种方式也是错误的。医院本来有个焚烧炉,因不合环保要求,没用。而且,殡仪馆火化要钱。

  副院长说,目前,医院正与同兴医疗垃圾处理公司联系,今后,死婴将运往该地处理。昨天下午时,这位副院长又打来电话称,他向医院总务科求证后发现,以前医院对死婴处理是火化的。这次是一个临时工擅自处理了婴儿。

  常规

  记者从其他几家医院了解到,当出现类似邓女士的情况,院方一般通行的作法是,将死婴保留一周以上。当产妇出院并明确表示放弃死婴后,院方就按民政部门“无主尸体”处理规定,出钱将死婴火化。

  市殡仪馆人士说,现在通常的做法是,出现死婴或死胎后,家属委托医生处理。医院开具死亡证明书后,由民工运送到殡仪馆火化。殡仪馆火化后出具火化证明。市物价局规定,火化一个死婴或死胎,殡仪馆仅收费40元。

  本报记者罗小光实习生曾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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