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项行政许可在“动刀”范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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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30日04:00 济南时报 | |||||||||
时报7月29日讯(记者 邵显亭实习生杨升范开云)在今天举行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市政府提请审议《〈济南市发展社区服务的若干规定〉等十三件地方性法规修正案(草案)》,其中拟修改的行政许可项目达到36项。这是我市依据行政许可法要求第一次对地方性法规进行修改。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张参平介绍,我市现行有效的法规83件,其中涉及行政管理的
这次拟修改的13件地方性法规主要有《济南市发展社区服务的若干规定》、《济南市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济南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条例》、《济南市旅游业管理条例》、《济南市矿产资源管理规定》、《济南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济南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济南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济南市城市自来水供水管理办法》、《济南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济南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条例》、《济南市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条例》、《济南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办法》。这些法规中将被修改的行政许可项目有36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