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日经理骚扰女工获法律援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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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30日04:46 新京报 | |||||||||
“日经理被控强奸未遂”追踪 深圳晟典律师事务所和她签订了正式书面委托合同 本报讯(南方都市报记者梁永建实习生潘晓凌)自称被日籍经理强奸未遂的女员工王娟(化名)昨日得到了法律援助。深圳晟典律师事务所和她签订了正式书面委托合同,由该
深圳女工王娟指控本厂日籍经理对其“强奸未隧”后,通过媒体表示经济困难,希望得到法律帮助,深圳晟典律师事务所作出积极回应,昨日下午,该律师事务所和她签订了正式书面委托合同。 该律师事务所表示,该厂如果有其他女工有类似遭遇,也可以随时和他们取得联系,该所将同时指派律师,为其同样提供全程无偿法律援助。 深圳警方正对此案进行深入侦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