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人被五常警方非法拘禁17个月获赔24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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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30日14:32 东北新闻网 | |||||||||
安徽人王士祥在5年前到哈尔滨五常市出差,在旅店拒绝了一位“小姐”的引诱后,却被五常警方以嫖娼的罪名罚款,后来又被非法拘禁17个月。为了讨回公道,他往来奔波于各个部门。27日,黑龙江省公安厅督察处妥善解决了这起被公安部列为重点涉法督办的投诉案。 王士祥告诉记者,1998年3月17日,他去五常联系业务,住在五常市汽车站旁的旭光旅
2001年10月10日,正在五常市做买卖的王士祥被五常市公安局曙光派出所以涉嫌敲诈的罪名送到五常市第一看守所拘禁,时间长达17个月。拘禁期间,王士祥受尽同监犯人的折磨。离开看守所时,他已患了肝硬化和严重的结核性腹膜炎,且生活不能自理。为了讨回公道,他奔波于公、检、法等部门进行投诉,要求五常警方给予经济赔偿。省公安厅纪检部门经过调查核实,将该案定为冤假错案。五常警方按照超期羁押的国家赔偿标准对其赔偿24000元,但对羁押期间患病的事情没有给予赔偿。 2004年2月,王士祥到北京公安部信访办投诉,受到公安部的高度重视,将此案列为重点涉法督办案件,并将案件转给黑龙江省公安厅。 此后,黑龙江省公安厅督察处多次派人前往五常市公安局调查处理此事。最后,五常市相关部门鉴于王家经济拮据的现状,对其给予了一定的经济赔偿。据了解,目前上级部门已开始对五常市公安局涉案民警进行调查。(黑龙江晨报李玉红) [编辑: 孙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