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乱扔电视要坐牢 松下从废家电中赚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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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30日17:33 国际先驱导报 |
国际先驱导报驻东京记者何德功报道 电子产品更新换代快。日本人添置电子产品时,不是因为不能使用,更多的是为享受尖端科技的最新成果。这样,日益增多的电子垃圾处理就成为一个课题。 2003年的日本广告创意大奖授予了松下公司。这是一则公益广告:把一个破旧的玻璃显像管拆成线团,一转眼的功夫,又用“线”编织一个新的电视玻璃显像管——这是社会现实的艺术再现。在日本松下的家电回收利用技术中心,电视玻璃显像管玻璃已经可以做到全部回收,成为新的电视显像管原料。 松下从垃圾堆里淘金 日本2001年实行的《家电循环法》规定,家电使用者交一定的费用,废旧家电由制造厂家负责回收。为了实施这一法律,在日本全国各地陆续建立了50多座废旧家电回收工厂,松下公司家电回收利用中心是其中的一座。今年5月,《国际先驱导报》记者就专门到松下电器公司这座位于日本兵库县加东郡的家电回收利用技术中心进行采访。 工厂有四条生产线,分别回收电视、冰箱、空调和洗衣机。工人们先对家电进行拆卸,对各种部件进行分类,然后粉碎处理,变成新的原料,用于制造新的产品。以电视为例,显像管玻璃粉碎后可用于制造新显像管,塑料粉碎后可用来制造地板砖、公园座椅等。从入口进来的是一台台家电,到了出口则是一辆辆卡车装载的原料,分别运到其它工厂。 工厂负责人告诉《国际先驱导报》记者,这一回收中心建成三年来,经营已经可以持平,再过两年以后可盈利。收入主要来自家电使用者交的回收费,电视2000日元,冰箱等5000日元左右。这些钱一部分用于运输,一部分用于工厂开支。此外,把粉碎后的各种原料卖给其它工厂也可带来可观的收益。 这位厂长对回收利用中心的前途充满信心。 乱扔电视要坐牢 日本2003年10月1日又实行了《电脑循环法》。这一法律规定,消费者对使用后的电脑有回收利用的义务。在此之前,破旧电脑回收都由地方环保卫部门执行。法律实施后,厂家负责回收。 回收的手续是,用户先向制造厂家提出申请,厂方寄给用户帐单,普通桌式电脑用户要交4000日元,笔记本电脑等交3000日元。用户银行付款后,厂方给用户寄邮寄传票,用户把电脑包装好,贴上传票,送到邮局再转到工厂进行回收处理。 根据循环法规定,日本电子产品制造厂家有义务开发便于解体和回收利用的产品,在设计产品时,就要注意方便回收的问题。日本富士通公司已经开发种一种电脑,拆卸后全部可以作为资源利用,其它公司也在争相效仿。 日本回收废旧产品靠的是法律的力量,如果乱扔大件电子垃圾是违法的行为,不仅要罚款,严重者可追究刑事责任。偶尔有个别不自觉的人扔电视也是冒着“坐牢”的风险的。因为日本的监测系统发达,比如富士山周围有人乱扔垃圾,于是静冈县市政当局就在很多地方安装了红外线照相机,此外还有直升机巡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