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委常委会采用电子票决方式决定干部任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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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30日19:34 人民网 | |||||||||
人民网成都7月30日电 记者刘裕国报道:7月22日,四川省委常委会首次采用电子票决方式决定干部任免,自此,四川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一项重要举措拉开帷幕,这是在干部任用决策上发展党内民主的有益探索。 为加强党的民主集中制建设,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完善重大事项和重要干部任免的决策程序,根据《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
《中共四川省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投票表决暂行办法》对省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省管干部任免作出了一系列明确的规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委到会;常委一人一票,对拟任免干部人选逐个进行无记名按键投票表决;缺度的常委不得委托他人投票,也不另行投票,其书面或口头意见不作为票数统计;表决结果当场显示和公布;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常委人数二分之一为通过;等等。省委对这项改革高度重视,会前专门制定了《中共四川省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电子投票表决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对会议参会人员、表决程序、投票表决、相关要求等作了明确规定。 操作程序有这样几个步骤:会议召开前,参会常委们先按键报到;在听取省委组织部对干部任免事项汇报后,对拟任人选进行讨论;在讨论基础上,各位常委分别按电子表决器上的“赞成”、“反对”或“弃权”键进行表决;随后,拟任干部人选的赞成、反对和弃权票数,都现场展现在电子屏幕上;最后,由主持人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大家普遍反映,采用电子表决器表决干部任免事项,对干部任免表决制度的改革具有实质性的意义。电子表决干部任免至少有三大优越性:一是有利于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提高干部任免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推进干部工作的民主化从选拔阶段向任用决策阶段延伸;二是电子表决系统自身具有的快捷性、保密性和准确性使表决程序更加明确、规范、科学;三是以“票决”方式替代过去的“举手或鼓掌通过”,“一把手”与班子成员一人一票,有利于让每一位决策者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愿。 自此,四川省委常委会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时,都将采用电子表决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