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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受“委屈”有地来“伸冤”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30日21:58 法制晚报

  《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后,为进一步规范、监督行政机关和公务员的行为,为广大市民提供一个受“委屈”有地来“伸冤”的良好环境,昨天上午,北京市行政投诉中心正式挂牌成立(7月28日《法制晚报》A11版)。

  应该说,近年来,随着公务员队伍素质的不断提高,我们绝大多数的行政机关、公务员是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的,在办理行政审批或为群众办事方面,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执政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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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赢得市民的较高评价。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由于受传统思想观念和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消极思想的影响,个别行政机关和公务员,依然留有计划经济年代的习惯和作风,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问题,有的甚至不履行法定职责,刁难群众、推诿责任,工作中不作为,个别行政机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情况仍然存在,个别公务员“冷、横、硬、推”现象时有发生。市民受到“刁难”和“委屈”后,往往投诉无门,郁闷在胸。有的被迫去打官司,耗费精力和财力;有的四处上访告状,身心疲惫;还有的不得已走上极端的道路,以求用极端手段引起政府及社会的重视。

  其实,很多行政部门都设有举报信箱、举报电话、信访接待等部门,但由于这些举报信箱、举报电话、信访接待没有专人负责,久而久之成为“摆设”。有的市民投出举报信后石沉大海;有的拨打举报电话无人接听;有的信访接待只是出面接待、反馈意见,涉及到实质问题“无能为力”,这种落后的“不解决问题”的举报形式,自然遭到市民的不信任。

  行政投诉中心的成立,首先明确了受理投诉的责权问题;其次增强了投诉的公信力;第三是为广大市民提供了一个反映民意、监督行政机关和公务员是否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公共平台。这个平台,既能起到倾听市民意见和建议的作用,又能起到监督行政机关和公务员行为的作用,可谓“一举两得”。特别是投诉中心,拓宽了市民投诉的渠道,方便了市民的投诉,从这一点上看,已经树立了自身良好的形象,反映出在为群众服务方面上的诚意。

  希望行政投诉中心尽快成为替市民说话的“市民之家”。

  作者:卫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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