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已于5月1日起施行15级别驾照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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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31日01:47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 (记者张伟娜)昨天,有媒体报道公安部发布规定,将驾照分为15个类别。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公安部下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已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规定有15种车型种类准予驾驶,而北京目前尚未进行更换新驾照的业务。 公安部根据不同车型的驾驶难度和安全要求,将目前驾驶证签注的3种准驾车型,即A照——大型客车、B照——大型货车、C照——小型汽车,细分为7种,以进一步加强管
C照——小型汽车将具体细分为C1、C2、C3、C4四种,其中C1为手动挡小型车驾照,C2为自动挡小型车驾照,C3、C4则为小型货车、三轮摩托车、四轮农用运输车、三轮农用运输车等准驾车型。 此外,初次申请不能直接申请A1大型客车营运性驾驶证。牵引车专门设立了A2准驾车型,也不能初次申请。在暂住地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C系列的机动车驾驶证,不能申领摩托车驾驶证,增加准驾摩托车也不行。对于办理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除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和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以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不得有在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记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