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将首次举行立法听证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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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31日04:16 济南时报 | |||||||||
时报7月30日讯(记者邵显亭)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将于8月31日就《山东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草案)》中的有关内容举行立法听证会。这是《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听证规定》公布实施后,我省第一次对地方性法规进行立法听证。 本次听证会拟通过报名和邀请确定20名陈述人和20名旁听人。凡是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我省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公民(依法被限制人身自由或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陈述人与会期间的食宿和往返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费用,由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承担;旁听人到会旁听,费用自理。 公民如想了解具体内容,请登陆山东人大信息网(www.sdrd.gov.cn)查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