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副市长:安全生产事故现场要设发言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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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31日07:14 新华网 | |||||||||
昨天,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座谈会召开。副市长陆昊在会上强调,企业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主体,新闻单位要敢于曝光以触及企业核心利益。同时,他要求有关部门在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现场设立新闻发言人,保证公众及时了解事件进展。 昨天,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与十余家在京媒体就安全生产工作新闻舆论监督进行座谈。媒体就突发事件通报机制、政府部门与媒体沟通以及反馈等问题提出建议。
在听取一线记者的想法后,陆昊要求,市安监局今后要在突发事件现场设立新闻发言人,以最快的速度向媒体提供事件相关资料,还要给记者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和工作空间,以保证媒体及公众的知情权。 为加强与媒体之间的沟通,使信息更加透明,市安监局将建立日常新闻发言人制度,新闻发言人由主管相关产业的处长或者副局长担任。只要有媒体关注某一事件或问题,就要有发言人与媒体进行正面沟通,提供准确的信息。市安监局也将建立与媒体的长效联系机制,每季度组织一次媒体见面会,通报一段时间内的安全隐患和事故查处情况。 在会上,陆昊强调企业是安全生产第一位的责任主体,媒体要坚决对事故隐患、违章行为和典型事故进行曝光,触动企业核心利益,“对于严重忽视安全生产、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典型案例,对由于工作失职、渎职造成的安全隐患,即使还未产生后果,也要予以曝光。”(记者朱烁)(来源: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