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殡葬管理将有四大动作 土葬最高罚一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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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31日08:55 桂龙新闻网 | |||||||||
记者日前从南宁市人大法制委获悉,《南宁市殡葬管理条例》(修改决定草案)日前获得市人大通过,已沿用4年的《南宁市殡葬管理条例》将有4个方面改变。 据南宁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周培统介绍,修改草案对原条例主要进行了4个方面修改。首先,依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中的有关规定,删除了原条例中关于“生产、经营丧葬用品的单位和个人须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审查、批准、核发许
据了解,修改草案将报自治区人大进行审议批准。 (记者王斯) 来源:当代生活报 责编:韦力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