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启动地质灾害预警 汛期24小时预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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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31日09:33 新华网 | |||||||||
本报讯(记者/王晖辉 通讯员/杨绮薇)笔者昨天从省气象局获悉,今年7月广东首次启动了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业务。该项预警业务在每年的汛期(4月1日-9月30日),由省国土厅与省气象局联名,每日16时15分发布一次预警。 广东境内70%以上为丘陵山地,内外地质作用和高强度的人类经济建设活动形成了广东特殊的地质环境,从而成为我国东南沿海地质灾害的多发区。据不完全统计,1996—2002
由广东省气象台与省地质环境监测站联合开展的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业务,以24小时预警为主,预警共分五级,当24小时内广东地区出现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等级≥3级时,预警结果将在电视、电台和各种媒体播报。(来源:南方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