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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全面部署防控“瘟神”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31日09:44 现代快报

  快报讯在昨天召开的江苏省血吸虫病防治工作会议上,相关部门对血吸虫病的防治进行了全面部署;江苏省人民政府同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意见》。血防经费标准再次提高,预计每年可筹集经费5774.5万元。

  有关负责人昨天介绍,近年来尤其是1998年长江流域发生特大洪水后,全省血吸虫病疫情出现了回升,阳性钉螺分布范围已由1995年的6个县(市、区)12个乡镇扩散到去年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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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县(市、区)41个乡镇;血吸虫病急性感染疫情有所加重,全省报告发生血吸虫病急性感染从2001年的14例上升到2003年的116例,防治形势仍然比较严峻。

  省政府昨天下发的文件证实,江苏血防经费分级负担标准将再次进行调整。1990年血防经费分级负担标准为市级财政按辖区人口,每人每年0.10元,县乡两级按辖区人口,每人每年0.20元;每年可筹集经费1470.2万元;1999年进行第一次调整,宁镇扬三市市级财政提升为每人每年0.20元,其他地方均有提高,调整后每年可筹集经费1912.3万元。本次准备调整的标准是:从2005年起,对未达到传播控制标准的地区,省辖市财政按常住人口每人不低于0.8元、县(市、区)财政按每人1元安排血防经费;对达到传播控制和阻断标准的地区,市、县级财政以流行乡(镇)为单位,分别按每人0.5元安排血防经费,调整后每年预计可筹集经费5774.5万元。

  文件要求已施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疫区,要将血吸虫病患者的治疗费用纳入医疗救治范围,按有关规定对符合救助条件、生活困难的血吸虫病患者实行医疗救助。未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的疫区,要对生活困难的血吸虫病患者实行临时救助措施,所需费用由地方财政承担。

  作者:实习生 周新国 记者 张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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