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隐瞒性功能障碍妻索赔三万被驳回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31日13:24 扬子晚报 | |||||||||
周林 化名 是广州某医院的医生,长得帅气又有才学,转眼已过30岁,到了该成家的年龄,在同事的介绍下,他与小自己两岁的小玲化名相识,两人一见面就觉相见恨晚,十分投缘。2003年5月1日,周林到北京出差,约两个月后,回到广州,让亲属和同事惊叹的是,两人关系进展神速,8月份周林就到小玲家中探望其家人,9月份两人就登记结婚。2004年1月2日,两人摆酒宴客之后,小玲正式搬入周林宿舍共同生活。同住之后,两人却突然成了冤家对头,随后,周林提起了离婚诉讼。
在法庭上,小玲的一番话道出了实情,她认为双方感情破裂的真正原因是周林有“性功能障碍”。自己是第一次结婚,一直憧憬着完美的婚姻生活,可到了晚上面对冷冰冰的丈夫实在不能忍受。更难以接受的是,在分居后,周林亲口向她的姐姐和双方的介绍人承认其生理上有病,称其病无法治愈,可见作为医生的周林早知有病却不说实情。小玲最后表示,同意离婚,但周林必须赔偿她3万元的精神损失费。白云区法院近日审理认为,《婚姻法》规定,离婚一方只有在以下四种情形,“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才可请求损害赔偿,而一方患有性功能障碍却不在这个范围内,于是驳回了她的赔偿要求。闫晓光(据信息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