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调整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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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31日15:30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7月31日电(记者刘浦泉)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员张万恒31日在北京市水价调整新闻发布会上说,经价格听证会听证,并报北京市政府批准,北京市将从8月1日起调整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并相应调整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和自来水供水价格。 根据水价调整方案,水资源费每立方米上调0.50元,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上调0.30元。综合水价由每立方米4.01元调整为5.04元。其中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含污水处理费
张万恒说,这次水价调整主要涉及工业用水、生活用水和环境用水,占北京市总供水量的55%。考虑到国家有关政策,对占全市用水量45%的农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用水暂不调整。今后将通过加强定额管理和征收水资源费、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大力推广节水技术、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等措施,解决农业节水问题。 北京市调整水价的目的在于促进节约用水,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资料显示,北京是水资源重度短缺的城市,人均占有量不足300立方米,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八分之一、世界平均水平的三十分之一。1999年以来连续5年干旱,年均降水量仅为多年平均降水量595毫米的71%。由于地下水长期超采,近5年来,北京市地下水年均下降1.3米。 水价调整将给居民生活和工业带来一定影响。按人均用水量3立方米计算,调价后影响居民每人月增支2.40元,每人年均水费支出达到133元,以2003年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水费支出占可支配收入的1%左右。水价调整对工业影响总金额为1.30亿元左右。经调查测算,水价调整后冶金、化工、电力等大工业增加成本0.1-0.5%,啤酒、饮料等行业增加成本3%左右。 此次水价调整充分考虑了低收入群体的利益。北京市政府有关部门结合今年调控计划,同时考虑市场价格自发上涨因素,已于7月1日调整了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相关社会保障标准,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水平不会因水价调整而下降。 北京现行水价由水利工程供水价格、自来水供水价格、水资源费及污水处理费构成,此次主要调整了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2003年,北京市综合水价为每立方米4.01元,其中水价为3.01元,污水处理费为1.00元。按照国务院批准的《21世纪初期首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规划》要求,到2005年北京市综合水价应达到每立方米6元,其中居民用水4.50元。 据测算,水资源费调价后,按80%征收率计算,扣除远郊区县财政预留,全年预计可增收4.50亿元,达到11亿元左右,主要用于开发、保护、养蓄水资源,推广节约用水措施和筹集南水北调基金。污水处理费调价后,按85%征收率计算,全年预计可增收1.85亿元,达到8亿元左右,主要用于污水处理行业污水管线的运行及建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