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布新水价方案 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收费暂缓(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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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31日15:47 中国广播网 | |||||||||||
这次主要调整的是占北京市总供水量55%的工业用水、生活用水和环保用水的价格,价格上涨原因是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的上调。而农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用水维持原价格不动。 从8月1号起,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由每立方米2.9元上调为3.7元,行政事业用水由4.4元上调为5.4元,工业、商业用水由4.4元上调为5.6元,宾馆、饭店、餐饮业用水由5.4元上调为6.1元,洗浴业用水统一上调为61.5元,洗车业、生产纯净水用水由21.2元上调为41.5元,农业赔水由0.5元上调为0.6元;为鼓励市民广泛使用,中水价格维持每立方米1元的原价。 同期:为什么居民用水不实行阶梯式水价? 北京市发改委委员张万恒:这次居民生活用水不是不实行阶梯式水价,是暂缓实行阶梯式水价。北京市现在实行阶梯式水价的基础工作还不成熟,主要表现在查表到户的问题,还有一个就是人户分离、一户多房这些技术问题。 但对非居民用水单位,将实行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从8月份开始,将在原计划指标平均核减10-15%后,确定全市非居民单位的用水定额,然后每两个月作为一个考核期,两个月实际用水量超过定额20%以下的,按照水费的两倍交费;超过20%到40%的,按照水费的3倍交费;超过40%以上的,按照水费的4倍交费。经过一年实践后再重新修订用水定额。 2004年8月1日起执行最新水价(含污水处理费) 居民生活用水价格 3.7元/立方米 暂缓实行阶梯式水价 行政事业用水价格5.4元/立方米 2004年8月1日起执行最新水价(含污水处理费) 工业、商业用水价格5.6元/立方米 宾馆、饭店、餐饮业用水价格6.1元/立方米 洗浴业用水价格统一上调为61.5元/立方米 洗车业、生产纯净水用水价格41.5元/立方米 农业赔水价格0.6元/立方米 中水价格1元/立方米 对非居民单位实行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用水定额:原计划指标平均核减10-15 %实际用水量超过定额20%(含20%)以下的 按照水费的两倍交费 超过20%到40%(含40%)的 按照水费的3倍交费 超过40%以上的 按照水费的4倍交费。来源:CCTV.com 责编:徐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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