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压缩非居民用水定额 平均核减10%至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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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31日21:07 东方网 | ||||||||||
东方网7月31日消息:北京市水务局副局长毕小刚31日在北京市水价调整新闻发布会上说,北京市将重新核定非居民用水定额,压缩党政机关和社会单位用水指标。从8月1日起,对包括中央单位和驻京部队在内的全市非居民用水单位的用水,在原计划指标基础上平均核减10%至15%。 目前,北京市非居民用水特别是行政事业单位用水存在着浪费现象。全市全年生活用水量10.3亿立方米,其中非居民(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和商业、餐饮业等)用水7.3亿立方米,占生活用水的70.8%。对这部分用水,北京市虽然在1981年就实行计划指标管理
从8月份起,北京市将压缩党政机关和行政事业单位用水指标,并对非居民用水严格实行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每两个月为一个考核期,两个月的实际用水量超过定额指标20%(含20%)以下的,按照水费的2倍交费;超过20%以上40%以下(含40%)的水量,按照水费3倍交费;超过40%以上的水量,按照水费的4倍交费。对超定额用水单位,不仅要严格执行超定额加价制度,还要公开曝光。 北京市还加强了对特殊行业的用水管理。要求洗车业、洗浴业用水必须单独装表计量,洗浴场所必须安装节水器具;生产纯净水的厂家,产水率不得低于70%;生产企业的取水、出水同时安装计量水表。此外,北京市还将对农业用水实行定额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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