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失学农民工子女:民工子女学校创办门槛太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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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1日02:25 新京报 | |||||||||
本报与青基会联合推出的“希望工程——寻找京城失学农民工子女”公益活动正在举行。除了1000名失学孩子能够得到救助而重返校园外,这次公益活动还有一个“收获”:引发人们对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的深层次的关注和探讨。 有资料显示,北京市目前有500所打工子弟学校(目前官方没有准确的统计数字),但是,在几百所学校中,只有不到10所学校拿到了办学许可证。也就是说,绝大多数学校是
这就出现一个怪现象:对“不合格”的学校而言,他们一方面在承担着数以万计的孩子们的教育任务,一方面又随时面临被取缔的危险;对政府而言,面对数量巨大的流动儿童,他们一方面不得不依靠这些“不合格”的学校来吸纳孩子们上学,一方面还不能光明正大地宣布这些学校“合法”。 当然,我们也相信,这数百所学校中一定有条件太差、无法满足基本的教学要求的,对他们不予批准甚至取缔也是对孩子们的未来着想,但是,难道更多的学校都不符合基本的教学条件吗?是条件太差,还是批准“门槛”太高? 打工子弟学校要想申请到正式的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北京市规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法定代表人必须有北京市户口,有50万元到100万元的注册资金,具备200米跑道的操场等。“这个门槛太高了!”这是众多打工子弟学校创办者的共同感受。 创办打工子女学校到底需要什么样的条件,恐怕永远也不可能有十分明确的标准。但至少有一条:必须符合当下的实际情况。比如,要有100万的注册资金,这么高的投资必然要有相对较高的回报,势必要提高学生的学费,那么,打工子女们能付得起吗?至于要有200米跑道的操场,目前北京市的公办学校也未必都能达到,对打工学校是否太苛刻了? 我们认为,打工子女学校尽管是在城市里创办,但不宜完全用城市尤其是用大城市的经济、社会、文化的框框来套这类学校,而要参照农村学校的标准来考量他们是否合格。在我国不少偏僻落后的农村,不少小学的条件是相当简陋的,有的甚至几个年级挤在一个教室里上课。但是,当地政府并没有宣布它“非法”,正是这些学校的存在,让更多的孩子接受着基本的教育。 正如一些落后地区的学校随着社会的发展迟早会得到改变一样,打工子女学校也是中国特殊时期的特殊现象,迟早会消失,但绝对不是现在。所以,与其设置高门槛阻止———实际上却阻止不了———这些学校的创办,不如降低门槛,允许一些相对规范的学校“合法”举办,而且,因为其“合法”的身份,可以对其进行日常的管理,把城市的教育资源合理分配充分使用;学校也可以利用合法的身份,通过融资改善硬件和招聘高水平的教师,提高办学水平。 把数百所打工子女学校赋予合法地位,势必要增加教育部门管理的强度和难度,但这是城市政府必须承担的。打工者在城市就业,为这个城市作出了贡献,也增加了财政收入,理所当然要享受城市市民的待遇。保证这些打工子女的义务教育,不仅是城市政府的道义责任,更是其法定义务。 在7月30日的社论中,我们论述了打工子女学校目前不宜取消、而且还有待政府加大扶持力度的原因。如何对待目前业已存在的数百所学校,我们建议,适当降低打工子女学校的创办标准,按新标准对这些学校进行筛选,对那些滥竽充数的“学校”进行取缔,保留和帮助改进一些基本条件不错的学校,整合北京市的教育资源,为更多的打工子女创造良好的受教育环境———无论怎么说,一个偌大的北京,数百所民工学校中,只有不到10所合法,委实太少了。本报评论员艾君 相关专题:寻找失学民工子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