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拟建院长处长年薪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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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1日05:03 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从7月31日结束的全国卫生系统纠风会议获悉:与会代表建议探索新的管理模式和分配机制,对院长、医务处长等不能用短期绩效评价的管理层和重要医疗技术岗位,采用法人治理制度下的年薪制。
一位从事卫生行政管理的负责人提出,医疗机构可以探索建立岗位工资加绩效工资制度,摒弃以往的简单“计件式”做法。在确定岗位工资时应拉大分配档次,向高端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对院长、医务处长等不能用短期绩效评价的管理层和重要医疗技术岗位,应该探索法人治理制度下的年薪制。应根据实际能力,对职称和职务实行评聘分开。 据透露,目前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适应中国现阶段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符合医疗行业服务和劳动特点的工资制度和内部分配制度。 据中新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