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富人索财千余万 深圳“张子强”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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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1日05:45 重庆晚报 | |||||||||
央视国际7月31日消息一伙外地流窜到深圳市,专门跟踪绑架富豪并勒索钱财的绑匪,勒索得手赎金多达1279万元。7月28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该团伙“1号人物”李强有期徒刑15年及50万元罚金,其余团伙成员也分别被判处6至1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和3万至40万元不等的罚金。 该团伙在深圳制造了多起令人震惊的特大绑架勒索案。2000年12月7日晚9时许,该团
2002年1月21日,李强指使其团伙成员假冒公安人员持枪绑架单某,索要赎金1300万元港币。2003年春节期间,他们再次策划绑架单某的女朋友程某,勒索赎金180万港元。单某报警后,深圳市公安局最终将以李强为首的特大系列绑架案团伙成员一网打尽。 绑架团伙“1号人物”李强现年31岁,吉林人,曾在长春武警部队当过特警;绑架团伙“2号人物”刘勇曾当过侦察兵,多次参加过散打比赛,获得过冠军。网络编辑:翁正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