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考试港区报名结束436名港人报名参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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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1日05:56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据新华社香港7月31日电】(记者向剑帼)首次允许港澳居民参加的国家司法考试港区报名31日下午5时30分截止。在为期15天的报名期,香港共有436名符合资格人士获准报名。 香港居民获准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是落实《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为内地和香港经贸合作以及其它交流活动提供法律服务的重要举措。
在436名报名人员中,年龄最大的杨先生已66岁,最小的吴小姐22岁。其中,有105人已经取得香港律师资格,半数以上的报名者是法律专业的本科生或研究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的规定,香港特区和澳门特区居民报名参加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的时间为7月17日至31日,考试日期为9月18日和19日,考场设在深圳。 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始于2002年。从今年开始,此项考试允许港澳居民参加。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获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港澳居民,可以在内地申请律师执业,在律师事务所从事非诉讼法律事务。 作者:记者向剑帼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