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人事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1日08:21 新华网

  中国人事部办公厅和卫生部办公厅7月30日发布公告,人事部、卫生部在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医学科学的发展,制定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该《标准》规定:患有以下(支气管哮喘、严重慢性胃肠疾病、肾功能不全、遗尿症、夜游症、皮肌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各类性病等)之一者,均不能做公务员。

带您零距离走近蔡依琳 工作與生活如何大不同
免费的赚钱岂能错过 新浪会员登录UC聊天

  同时,《标准》还将肝炎患者加以细化,如急性肝炎恢复正常半年以上者,慢性肝炎恢复正常2年以上者,均合格。另外,乙型肝炎病毒或丙型肝炎病毒标志物阳性,包括乙肝表面抗原(HB?鄄sAg)、乙型肝炎e抗原(HBeAg)或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抗-HCV)、丙型肝炎病毒RNA(HCVRNA),但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正常者,均为合格。

  征求意见时间从今天开始到8月31日,详情可登录人事部网站(www.mop.gov.cn)查询。社会各界如对这份“体检标准”有任何意见,都可发邮件至邮箱(tijian@mop.gov.cn)。“标准”内容详见人事部网站()。(记者/王秋实)(来源:京华时报)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亚洲杯精彩视频集锦
中国互联网统计报告
饶颖状告赵忠祥案开庭
影片《十面埋伏》热映
范堡罗航展 北京楼市
手机游戏终极大全
健康玩家健康游戏征文
环青海湖自行车赛
《谁是刀郎》连载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