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道路运输管理简化 客运班线审批手续减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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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1日08:50 胶东在线 | |||||||||
齐鲁晚报济南7月31日讯(记者 高祥森 实习生 杜峰)省交通厅日前出台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有关问题的意见。该意见简化了客运班线审批手续,许可证、营运证今后可同时领;对非营运车辆不再进行强制维护和检测,《道路非营运证》被废除。 该意见规定,自7月1日起,全省停止施行对非营运车辆的各项现行管理制度。各级道路运输机构一律停发《道路非营运证》,对非营运车辆也不得再进行强制维护或检测。各级
该意见同时简化了客运班线审批手续。今后申请从事班线客运(含定线旅游客运)经营的,可根据客运班线涉及行政区域的不同,分别向有许可权的省、市、县道路运输机构直接提出申请。有关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查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表明相应经营区域范围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对批准营运班线的车辆发营运及其他相关牌、证。 该意见还对客运、货运经营者从业做出严格规定,不但车型要符合,且车辆的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也要符合国标。责任编辑:孙杰来源:齐鲁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