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患者遗孤将获救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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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1日09:23 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倪秀萍)对已故的艾滋病患者的孤老和无法收养、寄养的孤儿,由当地社会福利机构安置。江苏省民政厅负责人昨天表示,近日内,他们将开始对省内艾滋病患者及感染者展开摸底普查,全面掌握艾滋病患者、患者家属和遗孤的人数、生活困难程度,以便及时救助。 据透露,按规定,只要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镇艾滋病患者
另外,在已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地区,要将符合条件的艾滋病患者家庭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其中患者本人按当地标准全额享受;尚未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地区,要将生活困难的艾滋病患者及其家属列为特困户基本生活救助对象,给予定期定量生活救济。 该厅负责人还表示,他们将重点救助艾滋病患者遗留下来的孤儿和孤老,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安置,比如动员亲属和社会收养遗孤,推广家庭寄养等,而对医院检查确认已被感染的艾滋病患者遗孤,则由当地政府安排专门机构集中收养治疗。 (编辑 云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