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都匀由一根皮带牵出的贪官刑期增加八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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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1日09:25 新华网 | |||||||||
经贵州省都匀市检察院追诉,由一根皮带牵出的贪官——原长顺县政协副主席、发展计划局局长胡方瑜,近日被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私分国有资产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比原判决刑期增加了八年,并增加没收财产44.9万元。 2003年3月5日凌晨,一小偷从窗外挑走正在家中熟睡的胡方瑜的衣裤,搜走现金后,小偷扔掉了裤子。两个上学的小学生拾到裤子后交给了民警。民警例行检查时发现,裤子皮
贵州省检察院调卷审查该案后,认为胡方瑜贪污2万元的事实存在,但尚需补充证据。此外,胡方瑜尚有受贿5万元的事实应依法追诉。今年5月,都匀市检察院获取了胡方瑜犯贪污罪的新证据,并对已服刑的胡方瑜再次提起公诉。都匀市法院开庭再审此案,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公诉意见,以受贿罪判处胡方瑜有期徒刑六年,并处没收财产44.9万元;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连同原判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财产44.9万元、罚金1万元。(记者周以明通讯员 钱俭树)(来源:检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