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主要领导稳定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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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1日09:48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记者昨日从市政府相关部门获悉,为了确保乡镇不良债务在未来5年内得到化解,长沙市正在制订消赤减债责任追究制度和跟踪监督制度,规定乡镇干部不得随便举债,谁举债谁还债。 市委市政府决定从明年起5年内逐步化解乡镇不良债务,为此将建立消赤减债责任追究制度,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今后,未经乡党委、政府集体讨论,擅自举债或以个人名
除此之外,消赤减债跟踪监督制度也正在制订中。非特殊原因,乡镇主要领导干部稳定5年以上。严格执行乡镇干部任期离任专项审计,由上级部门专项审查其消赤减债工作,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不予调动。 作者:黄清安 (来源:长沙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