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自行招生难办毕业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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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1日09:52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呼延思正实习生朱旨昂)我市初中毕业生升学录取工作基本结束,为了维护教育秩序、严肃招生纪律,市教育局近日就强化录取结果管理提出严格要求,违规招生行为将受到严处。 市教育局要求,中招录取结果必须向社会公布。各学校在校园内公布各类计划录取新生名单和物价局核定的分类收费标准。所有学校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按照市教育局的规定,中招考生必须通过正式录取才能取得入学资格,所有新生必须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的结果为准建立学籍。任何学校不得私自招收学生,不得随意接收择校生、借读生。高一新生所建学籍原则3年修业期内不得变更。市、区县教育局对各校高一新生学籍实行3年跟踪管理。凡未经正式批准,学校自行招收的学生,不建立学籍,3年后不得办理高中毕业证,高考不以应届生对待。本市户口的普通高中学生原则上不得借读。特殊情况的外地户口学生,可申请在我市借读,申请借读者要出具户籍证明、学籍所在学校同意流出借读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 市、区县教育局开学后对各校新生报名情况进行检查。市教育局重点检查省、市级重点高中,区县教育局重点检查辖区内非重点高中。对自行录取学生行为,按违规招生严肃查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