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卖陈化粮有毒有害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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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1日09:52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吕华实习生高云)7月30日,西安市粮食局新城分局、长乐中路工商所与胡家庙、公园北路地区100余家粮食经营户签订粮食经营责任书,许诺不出售陈化粮及有毒有害粮食。 签订的粮食经营责任书中规定了3方的责任:粮食经营户须持证经营,不得一照多点经营,不得出售有毒、有害粮食及陈化粮,严禁出售无厂名、无厂址、无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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