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决定 全省学习郑忠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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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1日10:21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 中共福建省委昨日发出关于向郑忠华同志学习的决定,要求在全省范围广泛开展向郑忠华同志学习的活动。 郑忠华同志是长乐市文岭镇郑朱村人,生前系将乐县公安消防大队一中队班长,武警一级士官警衔,1999年12月入伍,2001年11月入党。今年7月7日下午1时许,郑忠华同志在成功营救出6名被山洪围困的群众后,被滚滚急流冲走,壮烈牺牲,年仅23岁。据了解,入伍
决定指出,省委已追授郑忠华同志为“优秀共产党员”。当前,全省上下正在努力建设对外开放、协调发展、全面繁荣的海峡西岸经济区。伟大的实践需要精神的支撑,榜样的示范。为了大力弘扬郑忠华同志“临危不惧、舍己救人、一心为民、不怕牺牲”的高尚情操和英勇精神,加快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省委决定,在全省范围广泛开展向郑忠华同志学习的活动。 决定指出,向郑忠华同志学习,就是要学习他牢记宗旨、一心为民的高尚品德;学习他临危不惧、不怕牺牲的英雄气概;学习他奋勇争先、争创一流的进取精神;学习他乐于助人、无私奉献的优良品德。 决定强调,全省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好“学英雄、见行动”的系列活动,要采用多种形式,进一步宣传郑忠华同志的先进事迹,弘扬郑忠华同志的英雄精神。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开展向郑忠华同志学习活动与进一步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结合起来,与中央即将部署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学习谷文昌、郑培民和任长霞同志先进事迹结合起来。 另讯7月27日,公安部批准郑忠华同志为“革命烈士”。 N本报记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