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西华园小区竣工工程没备案 咋办了产权登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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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1日10:35 黑龙江日报 | |||||||||
没竣工备案产权却已办理 曾参与牡丹江市西华园小区(又称1223片综合楼)施工的项目经理张继增向记者表达了自己的疑惑。据他介绍,2001年,他所在的公司参加了由牡丹江市开大房地产开发公司(原为开大商贸有限公司)开发的西华园小区的建设施工。同年11月,该工程一期工程竣工,到2002年,该开发工程基本竣工。由于工程没有结算,施工内页等相关办理验收备案的手续
令人生疑的“备案手续” 带着疑问,记者采访了牡丹江市工程质量监督站管理科科长申泽放。申科长明确表示,根据国务院及建设部有关规定,从2000年7月1日起,房屋建筑工程管理实行备案制,牡丹江市工程质量监督站也印发了相关通知,在验收备案前,必须有规划、公安消防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然后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验收并出具相关报告,最后在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领取由省建设厅统一印制的竣工工程备案证,有了备案证,产权部门方可给予办理产权手续,但西华园小区根本没在该站办理备案。 既然没有备案证不能办理产权登记,那么产权部门给小区居民办理产权登记的依据是什么呢? 牡丹江市房地产产权市场管理处处长庞双生接受采访时解释说,开发单位向产权处出具了规划局、土地局、测绘综合报告及开发单位竣工证明。并向记者出具了盖有牡丹江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公章的《工程质量备案检查意见》,称该《意见》就是备案材料。这是一页简单的纸,上面注明:由开大商贸有限公司开发的1223片综合楼工程的一区、二区的住宅部分,经市站组织检查,实物质量基本能满足使用要求,待整体工程全部完工后,再正式给以备案,该方面建设单位有承诺。令人奇怪的是,该页纸下端还用手写体写着“国栋主任您好:该工程情况属实请您安排人员办理进户手续。”署名是牡丹江市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姜恩智。 绕过竣工备案隐患重重 7月26日,记者再次来到牡丹江,采访了姜恩智站长。对于签有他名字的《工程质量备案检查意见》出现在产权部门他表示非常不解。他告诉记者,当初考虑到动迁户回迁,牡市动迁办与工程质量监督站多次协调,特事特办同意办理进户,这张纸是工程质量监督站与动迁办联系工作的联系单,不能作为竣工验收备案手续。而且该材料上所写办理进户与办理产权是两码事。事后他也问过动迁办主任王国栋,该材料也不是王给产权部门的,根本不该出现在产权部门,产权部门据此给办理产权登记是违规的。 针对这种情况,省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和省建设厅住宅产权处贲振富处长也明确表示,办理产权登记的前提必须是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没有备案证无论如何是不能给办理产权登记的。而缺乏相关的竣工验收备案,这样住宅的消防安全等都难以得到保证。 针对这一问题,牡丹江市工程质量监督站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表示,开发公司绕过竣工备案,通过渠道直接在产权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每年都有几起,往往造成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难以用备案这道关卡住建筑市场的不规范甚至违规现象。(生活报) 作者:江边小船拦大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