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用水价格上涨0.8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1日10:45 北京青年报 | |||||||||
市发改委昨天公布水价新方案,居民生活用水暂缓实行阶梯式收费 本报讯北京将从今天起正式上调水价。市发展改革委昨天上午正式公布水价上调方案,从8月1日开始,本市的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用征收标准都将有不同幅度上涨,其中居民生活用水包括污水处理费在内将由现在的每吨2.9元上调到3.7元。但此前备受关注的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收费的做法将暂缓实行。
此次水价调整的范围包括工业用水、生活用水和环境用水,占北京市总供水量的55%。占全市用水量45%的农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用水此次暂不调整。此次上调的主要是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标准。其中,水资源费每立方米上调0.50元,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上调0.30元。综合水价由每立方米4.01元调整为5.04元。 非居民用水将在今年年底前重新核定并继续严格执行计划指标管理和超计划指标累进加价制度。在新定额出台前从8月份起对非居民用水单位的用水在原计划指标基础上,平均核减10%-15%。 至于此次暂缓对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水价,北京市发改委委员张万恒说,居民用水暂缓实行阶梯式水价并不是不实行阶梯式水价。他说,暂缓的主要原因是北京市现在实行阶梯式水价的基础工作还不成熟,比如:查表到户、人户分离、一户多房等技术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不过他并没有透露北京居民用水实行阶梯水价的时间表。 作者:陆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