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探索医院院长年薪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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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1日11:05 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北京电】记者从昨天结束的全国卫生系统纠风会议获悉:与会代表建议探索新的管理模式和分配机制,对院长、医务处长等不能用短期绩效评价的管理层和重要医疗技术岗位,采用法人治理制度下的年薪制。 这是针对中国内地医疗机构“内部科室取消与医务人员收入分配直接挂钩的经济承包”后,代表们提出建立新的管理模式和分配机制的内容之一,目的是防止重新回到“吃大锅
一位从事卫生行政管理的负责人提出,医疗机构可以探索建立岗位工资加绩效工资制度,摒弃以往的简单“计件式”做法。在确定岗位工资时应拉大分配档次,向高端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对院长、医务处长等不能用短期绩效评价的管理层和重要医疗技术岗位,应该探索法人治理制度下的年薪制。建立新的分配激励制度时,应根据实际能力,对职称和职务实行评聘分开。 据透露,目前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适应中国现阶段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符合医疗行业服务和劳动特点的工资制度和内部分配制度。 (编辑 云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