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饮片今起政府定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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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1日11:13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本报讯记者从合肥市物价局了解到,从8月1日起,合肥地区生产经营单位的中药饮片含税出厂价和零售价实行政府定价。这同时宣告了原先中药饮片市场自行调价的局面结束。 按照新规,合肥市物价局负责制定和调整中药饮片的含税出厂价和零售价格,这其中涉及合肥地区所有相关生产经营企业。如中央驻肥企业、驻肥部队企业、省属企业、经有关
通知规定,中药饮片的出厂价和批发价实行同价。中药饮片含税出厂价格的计算公式是这样的:含税出厂价格(含税批发价格)=原料实际进货价/(1-损耗率)+辅料费+各项费用×(1+成本利润率)×(1+增值税率)。中药饮片零售价格的计算公式为:零售价=含税出厂价格×(1+流通差价率) 注:计算公式中的损耗率按饮片实际生制差率计算;辅料费按实际耗用量计算;各项费用标准在不突破饮片现行价格水平的前提下,根据饮片生产经营企业的实际情况具体确定;成本利润率为5%;增值税率按有关规定计算。 (王蓉 张克道) (来源:合肥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