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便民法规今起实施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1日11:37 东南快报 | |||||||||
新华社消息 今日起,以下这些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法规和部门规章开始实施。 个体工商户登记更简便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出台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明确要求,登记机关对于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予以登记;没有当场登记的,登记机关应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招投标投诉5日内审查《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明确规定,在处理投诉过程中,不得向投诉人和被投诉人收取任何费用;行政监督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视情况分别作出处理决定。同时规定,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审批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有期限《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国家认监委审批申请从事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的期限。 广电立法程序细化结合广播、电影、电视改革发展的要求,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陆续出台了《广播电影电视立法程序规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行政许可实施检查监督暂行办法》等七部规章。使得广电总局法规的起草、审查、决定、公布、备案、解释、清理、废止等全过程得到细化。 音像出版单位设立条件更具体为增强审批工作的可操作性,新闻出版总署出台了《音像制品出版管理规定》,对音像出版单位的设立条件提出了更为具体、明确的要求,除出版单位名称、章程、主办单位、主管机关、业务范围等条件外,增加了专业人员数量、注册资本、工作场所面积方面的要求。(来源:新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