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时评:制度创新宜早不宜迟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1日13:45 新华网 | |||||||||
新华网合肥8月1日电(记者储叶来)安徽合肥市政府近日宣布逐步实行土地听证制度,以从源头上较好地杜绝损害群众利益的征地事件发生,也让更多老百姓有机会参与城市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享有征地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当地一些群众感慨,这项制度如果来得早些就更好了。 群众为何感慨?当然是源于近几年来因征地而损害群众利益的事件层出不穷,屡禁不
形形色色的制度,无时无刻不对我们的生产生活发挥着作用。制度的好与坏,直接关系到我们追求先进的速度与质量。陈旧、过时的制度,只会阻碍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只会越来越引起群众的不满。过去,很多地方征地哪管群众意愿,基本都是领导说了算。有的领导手指到哪里,地就征到哪里。这种制度状况延续多年,引发了不少社会矛盾,造成了大量的群体上访事件,损害了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制度创新势在必行,而且宜早不宜迟。不能总等旧有制度导致悲剧时,才想到亡羊补牢。收容遣送制度在我国存在几十年,直到孙志刚事件发生才得以破除,令人们感慨良多。以往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往往只处理直接责任人,尽管人们都在期待有关领导承担责任,但结局往往是空等一场,相关领导的责任常常因“集体负责”“交个学费”等不了了之。今年以来,中石油总经理、北京市密云县县长、吉林市市长等人分别因为生产事故责任相继引咎辞职。人事制度中导入引咎辞职制度,是我国政治文明建设的一大进步,体现了制度创新。 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创新包括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等,在“三个创新”中,制度创新对其他创新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甚至是“决定性因素”。没有制度创新,其它一切创新都难以顺利进行。现在,我们有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理论指导,完全有能力及时进行制度创新,靠制度解决新问题,开辟新境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