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压缩党政机关社会单位用水指标 核减10%-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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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1日15:44 新华网 | |||||||||
为保障首都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建立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本着“计划供水、以供定需、定额管理、累进加价”的原则,本市从今天起对党政机关、社会单位用水指标在原基础上平均核减10%至15%,非居民用水严格实行累进加价。此外,在完善计量手段的基础上,今年内完成核定农业用水定额工作。 用水超定额2至4倍收费
统计显示,本市全年生活用水量为10.3亿立方米,其中非居民(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和商业、餐饮业等)用水7.3亿立方米,占生活用水的70.8%。这部分用水,本市虽然从1981年以来就实行计划指标管理和超计划指标累进加价制度,但存在指标过宽、管理不严、收费力度不大等问题,没有很好地发挥节水的作用。 从今天起,本市压缩党政机关和社会单位用水指标,在原计划指标的基础上,平均核减10%至15%。另外,严格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用水量超过定额指标20%(含20%)以内的水量,按照水费的2倍交费;超过20%至40%(含40%)的水量,按照水费3倍交费;超过40%以上的水量,按照水费的4倍交费,每两个月为一个考核期。 卫生间浴室必须使用节水型器具 本市要求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做到节水“六必须”:所有的水龙头、卫生间冲便器冲洗装置必须使用节水型器具;职工浴室必须使用节水型淋浴装置;单位绿化必须采用节水灌溉方式,不得大水漫灌,有条件的应使用中水或雨水;景观用水不得使用自来水,有条件的应使用中水或雨水;单位内部洗车必须配套安装水循环装置,有条件的使用中水或雨水;单位对外出租房屋用水必须单独装表计量,并对其分解用水指标进行考核。要加强特殊行业的用水管理。 拖延拒交累进加价企业记为不良信誉 按照规定,洗车业、洗浴业用水必须单独装表计量;洗浴场所必须安装节水型器具;生产纯净水的厂家,产水率不得低于70%;生产企业的取水、出水同时安装计量水表。 为保证上述措施的落实,市政府节水管理部门和综合执法部门将加强用水考核和节水执法检查。市节水办定期公布本市用水、加价水费收缴等情况;对拖延、拒交累进加价的用水单位及其法人代表进行公示,企业将记为不良信誉;健全浪费用水举报体系,对于群众举报的浪费用水现象,做到现场核实、检查不过夜。(记者唐开文)(来源:北京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