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恋情引发命案 行凶后竟到被害人家行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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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1日15:49 新华网 | |||||||||
一有妇之夫因琐事将与自己长期姘靠的被害人杀死后,用被害人身上的钥匙潜入被害人家中,窃得大量黄金饰品、手机以及一张11万元的借据,后又将该借据的债权人改为自己的名字。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依法对其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数罪并罚,依法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马某某系有妇之夫。几年前,其与本案被害人勾搭成奸,并
法院合议后认为,被告人马某某长期与人通奸,因发生矛盾而行凶杀人,杀人后又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据为己有,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盗窃罪,且情节后果均特别严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的被害人也有过错请求法院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因理由不足被法院驳回。(完)(通讯员袁刚)(来源:新华网天津频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