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文化收益还是要商业利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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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1日23:04 法制晚报 | |||||||||
据报道,首届“侯宝林奖”中华青少年曲艺大赛8月2日将进入半决赛,但主办单位通知选手,要收取600元参赛费,加上到北京的食宿自理,部分选手不得不因为经济原因放弃了这次机会。主要承办单位、北京准点广告公司的霍小姐负责此次大赛的赞助项目,她表示临近决赛的每一项费用都令她头疼:“我拉了大半年的广告,一听是曲艺比赛,没人愿意赞助,但是比赛不能停下来,等结束后,我们承办方估计得亏损60万。”
在崇尚商业运作和通俗文化占据市场主流的今天,纯艺术类活动的举步维艰早已不是什么秘密。像青少年曲艺大赛这样的“边缘”文化活动,其“市场号召力”和商业赢利能力可想而知,活动主办方对此应该早有心理预期。他们既然做出了继续承办此次活动的决定,也就必然要在文化投资和商业利益之间作出抉择。 我们注意到,此次活动冠之以首届“侯宝林奖”中华青少年曲艺大赛这样的响亮名头,另有众多曲艺界名家担任评委,可以说是业内同年龄段的权威赛事,众多的青少年曲艺爱好者也许正是冲着它的“名头”和权威性而来。在即将迎来半决赛的紧要关头,主办方却通知参赛选手,必须交纳一定的参赛费,否则只能与大赛绝缘。这是否有违此次大赛的举办宗旨和初衷呢?对于“望费止步”的选手而言,是否有失公允和过于残酷呢?如果因为这道人为的门槛,而水平高的选手不幸被“淘汰”了,那么堂堂中华曲艺大赛还有多少说服力呢? 作者:陈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