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建立公共劳动形式社会救助体系 为乞丐提供工作岗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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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2日02:08 信息时报 | |||||||||
给乞讨人员提供一些类似清扫街道等岗位让他们打工 本报深圳讯 (广州日报记者 何涛 王纳 实习生 佘振军 陈天喜)解决城市流浪乞讨问题对于每一个城市来说都是一个难题,但由政府提供工作岗位让乞丐们来打工赚钱维持生活无疑是一个很好的尝试。昨日,记者从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获悉,深圳市民政局对该市人大代表“关于尽快在深圳市对流浪乞讨者实施综合治理的议案”作出回复,并表示深圳要建立
职业乞讨不能强制救助 深圳市民政局在回复中指出,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对此立法的问题,国务院、民政部和广东省都出台了相关救助管理的法规,保证了深圳救助管理工作。但由于有关内容制定得不够详尽和具体,加上深圳经济特区的地域特殊性,以至深圳市救助工作碰到以上没有明文规定的问题时无从解决,对深圳救助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应加以明确和细化,加快相关地方管理条例的研究制定工作。 深圳市民政局在回复中指出,乞讨不应成为一种职业,当乞讨职业化,专业化,甚至机构化时,乞讨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乞讨了。那些给城市的交通,居民的出行,社会治安等带来了负面影响,强讨恶要,死缠不放,借机行骗,阻塞交通,利用未成年人乞讨所形成恶势力的流浪乞讨行为和流浪乞讨团伙,特别是对组织、唆使流浪乞讨的幕后操纵者,公安机关应依法严厉打击。 而一些流浪乞讨人员以乞讨为致富手段,不愿到救助站接受救助,不愿离开城市回家的,民政部门不能强制救助,主要依靠社区和农村村委会,创造就业机会,教育好逸恶劳者,从源头减少乞讨人员数量。 提供劳动机会给乞讨人员 深圳市民政局表示,解决城市流浪乞讨问题,必须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但这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但就目前来说,要建立公共劳动形式的社会救助体系,即政府和管理部门提供一些如清扫街道、运送垃圾、环境卫生、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公共劳动机会,引导、劝导乞讨人员放弃乞讨来从事这种劳动,获得相对低廉的劳动报酬,维持基本生活。 关于建立专项通报制度的问题。现救助站为每个入站的救助人员都建立了个人档案,为了尽快查清受救助人员的真实身份以及其家庭住址等个人资料,我们也建议在各个救助站利用全国公安户籍网络或其他途径建立信息系统,资源共享,便于对接受救助者的个人资料进行查询。 另外,建议尽快完善救助制度,使救助站和慈善机构能够有机地结合,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捐助为辅的资金筹措机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