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公务员体检统一标准昨起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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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2日06:34 杭州日报 | |||||||||
人事部卫生部近日首次公布政府部门录取公务员的全国统一体检标准,其中规定健康乙肝带菌者也可录取。这是我国首次统一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这个标准将从8月1日开始到8月31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标准规定,急性肝炎恢复后,肝功能指标持续正常半年以上者;慢性肝炎恢复后,肝功能指标持续正常2年以上者,均为合格录用标准;乙型肝炎病毒或丙型肝炎病毒标志物呈阳
此外,标准还规定患有下列病症者不能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这些病症包括: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严重低血压、高血压、严重慢性胃肠疾病、双眼矫正视力低于0.8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以及淋病、梅毒等性病和艾滋病及携带艾滋病毒等。 征求意见时间从8月1日开始到8月31日,详情可登录人事部网站(www.mop.gov.cn)查询。社会各界如对这份“体检标准”有任何意见,都可发邮件至邮箱(tijian@mop.gov.cn)。据中央电视台 (杭州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