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审议30部法规 工地发现文物要先保护现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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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2日07:50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 (记者 靳曼)《行政许可法》颁布施行后,省人大常委会将分批清理我省144部地方性法规。正在召开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对其中30部地方法规中涉及取消和修改的90项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分组审议。究竟哪些项目将取消,修改后的项目内容是什么?记者昨日采访了省人大法制委参与修改法规的有关人员。道路运输人员无须再考核 此次修改的《陕西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中拟取消两项行政许可项目。一是拟删除
施工发现文物要保护现场 《陕西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规定,一切大型基本建设工程未经省文物部门同意,建设规划部门不得发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部门不得批准征地。该条款规定了申领规划许可证的前置许可,因此修改为“进行大型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事先报请文物部门组织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在分组审议中,有委员指出,陕西是个文物大省,“一锄头下去就可能挖出个宝贝”,条例修改后解决了大型基本建设的问题,但中、小型工程怎么办?会不会给文物管理造成漏洞?为此,条例中的相应内容也做了修改:“在进行基本建设工程或农业生产中,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当地文物部门处理,不得自行挖掘和破坏”。 取消跨区域演出审批制度 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不得设置限制其他地区的个人或企业到本地区提供服务”,因此,此次修改《陕西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时,拟删除“两省以上参与举办区域性和本省举办跨市(地区)的文艺演出,必须经省文化行政部门批准”一条。省人大法制委有关人员表示,取消该项行政许可旨在促进地区间的文化交流。但文化市场的管理还要从严,设立营业性文艺演出团体,必须经县级以上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此外,在《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的修改中,删除了我省增设的行政许可。今后,对于跨县(市、区)境狩猎时,将无须经狩猎所在地县级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只须同时持有狩猎证和持枪证,因为狩猎证规定了猎捕者应按照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和期限猎捕。 据悉,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还将对分组审议的情况再进行讨论,并提请8月3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的闭幕会上表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