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客仔不配合治安员被绑住 警察赶来松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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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2日10:12 新华网 | |||||||||
7月29日,在佛山南海松岗镇松夏市场搭客的河南人石洪波和四川人曹令奎为争一个客人引发了纠纷,双方剑拔驽张,松夏警务区治安队员赶去后,把搭客仔曹令奎带走。由于石洪波不怎么配合,五六名治安队员一气之下用警绳把石洪波捆绑起来,围观的群众报了警,警方到了才“救”了他。 一连几天过去了,治安队既没给石洪波道歉也没给他一个合理的说法,处于无奈之中
搭客仔:“是警察救了我并松绑” 昨日上午,记者在南海松岗松夏工业园见到石洪波,他手腕上被警绳勒伤的痕迹清晰可见,由于被治安队反绑起来,他的左臂抬不起来。 石洪波告诉记者,29日上午,他和曹令奎一起在松夏市场搭客,11时许,两人为争抢一个客人发生了纠纷,随后动起了手。此时,来了四五名保安,曹被保安带走后,又有几名保安叫石洪波到治安队去了解情况。几名保安见石洪波慢慢腾腾的不配合,就一起上去,掏出警绳把石反绑起来,其中一名保安还踢了他几脚。 “我犯了什么罪,你们凭什么把我捆绑起来?”几名保安根本不听他的辩解,推着他就走。此时,有上百名群众在围观,其中一名群众报了警,警察来后,用剪刀剪断捆绑石洪波的警绳,替他松了绑。 石洪波流着泪告诉记者,“我又不是不去,只是说把车停好后再去,他们就把我捆绑起来,我不知道我犯了什么罪,我和他们争辩,他们不听。大约过了10多分钟后,是警察‘救’了我,要不是他们还不会给我松绑。” 治安队:“他不配合才出此下策” 南海松岗松夏警务区治安队的暨队长告诉记者,接到松夏市场一名保安员的来电,说两名搭客仔为争抢一个客人发生了争执,他就带几个人赶到市场控制局面。当时有很多群众围观,他做石洪波的工作大约有半个小时,可石不听劝说。此时,又发生另一起打架斗殴事件,他去处理,以后发生的事他不知道。 至于“凭什么把石捆绑起来”,暨队长解释说,主要是石洪波不配合治安队的工作,他们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出此下策。治安队一天要处理好几起打架斗殴事件,如果都像石洪波那样不配合,他们的工作会很难做。 律师说法:治安队行为是违法 治安队凭什么把不配合的搭客仔捆绑起来?广东明境律师事务所王美富律师认为,治安队无权把不配合的搭客仔捆绑起来,治安队的行为是不法行为。 王律师称,其一,治安队没有执法权,没有权利把不配合其工作的搭客仔捆绑起来;其二是乱用刑律,在没有执法机关授权的情况下私自动用刑律,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其三,也不符合“扭送”的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3条之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通缉在案的;越狱逃跑的;正在被追捕的。当事人和“扭送”的这几条毫不关联,他可以配合也可以不配合。治安队私自把他人捆绑起来,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后果严重者,可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轻者,要向当事人赔礼道歉,赔偿医药费和误工费。(王松平)(来源:信息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