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监狱里开庭邀人大代表旁听减刑假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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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2日10:14 新华网 | |||||||||
河源中院邀请全国劳模、人大代表到连平监狱旁听庭审在全省法院系统中尚属首次 “当———”,随着法槌敲击的清脆响声,身着法官袍的河源中级法院审判长坐在连平监狱临时设置的法庭上,对减刑假释案件进行庭审。这是今年7月下旬出现在连平监狱中的一幕。庭审中,河源市中院首次邀请了5名全国劳模和省、市人大代表到监狱旁听减刑、假释的庭审过程。据悉,这在全省法院系统中尚属首次。在当天提请的减刑、假释50名罪犯中
人大代表旁听监狱开庭 7月下旬,连平监狱的庭审现场。 “传服刑罪犯童某到庭!”服刑罪犯童某走上被告席,举手向法官敬礼。 “你叫什么名字?有无别名?年龄多大?什么文化程度?在哪个监区服刑?……”审判长逐一向童某发问。 “我叫童某,没有别名,今年27岁,大学本科文化,在连平监狱第八监区服刑……”被提请减刑的童某一一作答,随后被法官允许坐下。 紧接着,连平监狱工作人员当众宣读提请童某减刑的意见书。童某当庭陈诉了自己在服刑期间的表现。尔后,检察员与执行机关分别针对童某的陈诉进行了问话。法庭在验明童某服刑期间悔改、立功受奖的证明材料后,检察员、列席公开听证的5名全国劳模与省、市人大代表分别对童某的证明材料进行审阅。最后,童某在人大代表旁听提问及检察员的监督下表示愿意接受法院的减刑审理裁定。 每年将召开6次听证会 据了解,河源市中院以往对减刑假释案件往往是承办部门“就卷审案”,操作缺乏透明度。有鉴于此,河源市中院一改过去在办公室书面审理为现场公开开庭听证,即在法院、检察、人大、监狱等部门有关人员的参与下,采取举证、质证、认证等方式,依法查实罪犯在服刑期间是否有悔改表现,法庭据此作出减刑假释与否的裁定。这一方式的实行,有利于从程序和制度上保证人民法院和执行机关依法办案和依法行政,从而消除了罪犯本人和社会各界对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的误解。 据悉,河源是在我省法院系统中最早推行减刑、假释案件公开开庭制度的一个地级市,自2001年开始至今,在已审理的减刑假释案件中,有300多名罪犯通过公开听证制度已获得了减刑、假释。 记者当天还从听证会上了解到,这次服刑人员的减刑时间最多为2年,最少是5天。连平监狱副监狱长陈伟初告诉记者,从现在开始,连平监狱每年将召开6次听证会,并邀请劳模和人大代表进行旁听。(秦仲阳杨妹殷水泉 严洪)(来源:信息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