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哈回合”协议于我有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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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2日10:38 东南快报 | |||||||||
经过两周的紧密磋商和7月30日起连续40个小时的昼夜谈判,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终于在8月1日零时30分(当地时间)就“多哈回合”全球多边贸易谈判的主要议题达成框架协议。 框架协议达成后,世贸组织成员将在此基础上继续就谈判模式和具体内容进行磋商,以最终完成“多哈回合”谈判。此次框架协议的达成是多哈谈判的一个重要的阶段性成果,为进一步加强多边贸易体制和维护世界经济发展势头发出了积极的信号。但也有分析人士称
目前,美国和欧盟向本国农民支付巨额补贴。此举对发展中国家的农民不利。在此次谈判的核心领域——农业的框架协议中,发达国家承诺最终取消出口补贴,大幅度削减国内支持,实质性改进市场准入条件。 中国常驻世贸组织代表孙振宇大使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在就农业问题达成的框架协议中,涉及了有关国内支持、出口竞争、市场准入三项内容。在国内支持中,对扭曲贸易的国内支持总水平、国内支持的削减原则及有关标准和纪律作了描述。在出口竞争方面,协议明确规定最终将就取消出口补贴确定一个具体日期,同时在出口信贷、食品援助、国营贸易企业等与出口补贴相关的问题上也制定了相应纪律。在市场准入方面,确定了谈判基本公式的要素,对发达成员和发展中成员的“敏感产品”如何承担削减关税义务作了规定,并承认发展中成员的“特殊产品”享受更优惠的待遇。发展中国家有得有失 孙振宇认为,在这次框架协议谈判中,发展中成员既有得也有失,结果比预期的略好一些。这次框架谈判的成功之处,在于发达成员承诺其农产品出口补贴最终将确定一个取消日期,同时把所有扭曲贸易的国内支持在初期削减20%。这是发展中成员取得的一个不小的胜利。但与此同时,美国在下一阶段有可能获准调整国内支持的某些措施,从而避免其实际削减的义务。当然,有些措施的调整将减轻其对贸易扭曲的程度,因此也有积极的一面。中国关注问题有体现 在谈判中,经过中国代表团据理力争,中国关注的国营贸易企业纪律、微量许可优惠待遇、“特殊产品”优惠待遇以及新成员待遇等问题在框架中都得到了体现,这为在下一阶段谈判更好地维护中国的经济利益打下了一定基础。与此同时,中国与其他成员密切配合,在非农产品市场准入谈判与贸易便利模式谈判中表现出一定灵活性,并就发展问题达成了一致,为维护发展中成员的团结做出了贡献。名词解释多哈回合 “多哈回合”谈判框架是根据2001年世贸组织多哈部长会议声明的精神,各成员经过艰苦谈判达成的一套原则性协议。它涉及“多哈回合”中的农业、非农产品市场准入、发展问题、服务贸易以及贸易便利化谈判等多项内容。去年9月坎昆会议失败后,多哈谈判陷入僵局,世贸组织的威信受到严重打击。 所谓框架是指达成的协议中只涉及今后谈判的指导原则,而没有多少具体数字,各成员可以通过框架大体明确今后谈判的内容和方向。(来源:新华) | |||||||||